各设区市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省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成员单位、金融服务团,有关单位:
《江西省建筑产业链 2026 年工作要点》《江西省建材产业链2026 年工作要点》已经全省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
2026 年 5 月 14 日
江西省建筑产业链2026年工作要点
深入实施“1269”行动计划,创新驱动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积极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打造“江西建造”升级版,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产业支撑保障
1.各地链长制办公室要强化政策研究,统筹部门联动、要素保障和政企服务,加强建筑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协同配套,完善“研发一生产一施工一运维”全链条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做大做强建筑业产业链。〔责任单位;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
2.加强项目投资、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走出去和贷款融资等信息汇集,开展分析研判,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态势,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参考。各地要主动搭建政企对接桥梁,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政策宣讲活动,向本地建筑业优势企业通报本地区项目投资建设动态,助力企业提前布局、抢抓发展机遇。〔责任单位: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职责分工单位排序不分前后,下同〕
3.结合城市更新特点,细化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推行分阶段、分标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联合验收流程,持续提升审批效能,更好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资质申报条件。优化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机制,印发《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提升项目人员配置效能。优化建筑业企业登记注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流程,有效减轻企业办事负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4.健全政策工具箱,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前沿研究谋划,筹备召开全省建筑业发展大会,凝聚行业发展共识,全面提升全省建筑业产业能级与高质量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5.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或国有企业组建城市更新集团,探索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广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各地要畅通政企对接渠道,在统筹谋划城市更新工作过程中,注重发挥本地优势企业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各地要全面摸排梳理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情况,对发展意愿强烈、基本面良好的企业加大“一企一策”帮扶力度。强化优质企业培育,支持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提升资本运作实力、核心技术水平与市场综合竞争力,打造行业标杆企业。支持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培育综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提升工程管理的专业化、集成化水平。〔责任单位: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
7.打破专业壁垒,按照《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规定,支持满足条件的我省特级资质企业依法跨专业承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各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产业对接,拓展交流渠道,支持本地企业与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优势互补联合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要强化“评定分离”工作指导,引导相关单位摒弃只看企业牌子、忽视实际运行水平、服务能力的片面观念,确保定标科学合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8.各地要建立建筑业企业纾困解难工作机制,及时响应企业诉求,扎实做好企业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省、市、县三级协会联动贯通,精准摸排收集企业困难。各地链长制办公室定期向链长专题报告建筑业企业纾困解难工作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建筑(含建材)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
三、推动绿色智能转型
9.科学谋划我省“十五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条例》立法进程,加大对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库建设,推动既有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研究制定加快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文件,修订《江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成本测算及案例宣传手册》,启动修订2019年版《江西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试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管局、省司法厅〕
10.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新建建筑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地持续在供地环节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装配式建筑比例,将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纳入供地方案,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充分发挥设计图审把关作用,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设计图审关键必审内容。积极探索装配式装修试点,推广应用集成模块化建筑体系。力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2%以上。〔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11.指导各地谋划储备一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等方面的项目,做好国家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以试点引领全省建筑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培育智能建造领军企业,积极申报设立省级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中心,力争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育于一体的产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推进BIM技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2.开展“江西省杜鹃花优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和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建筑领域试点或典型案例评选。支持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发展纳入住建部门项目资金申报范围。优化改进招投标机制,推动将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和质量安全管理成效好的工程项目等列为招标人自主设置的评审因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建强专业人才队伍
13.推广校企合作,支持高校与产业链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围绕智能建造、绿色建材等产业新兴领域,进一步调整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适配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4.支持建筑产业领域开展技能培训、人才评价工作,办好建筑产业领域职业技能竞赛,拓展竞赛项目,聚焦新兴领域,健全以赛促训、以赛促学机制。加强建筑产业领域人才选拔,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15.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申报新建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聚焦产业关键技术瓶颈开展攻关。强化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积极鼓励建设装配式、智能建造中试平台,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6.组建江西省建筑业专家库,在建筑业发展、建筑市场监管、智能建造、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方面广泛汇集行业人才,强化决策咨询与技术支撑,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智力支持。上线建造师继续教育、监理从业人员培训等学习管理平台,持续提升建筑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7.推动将“施工过程结算、人工费用按月拨付制度”等内容纳入《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电子化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中。优化调整江西省杜鹃花优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政策,对因拖欠工程款项,被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部委列入严重失信的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限制参与评价资格。〔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8.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相关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结算,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各地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调度机制作用,强化项目资金拨付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科学合理设置工程款支付节点。加强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将“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加大工程款拖欠协调力度,推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加强企业资质动态预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把准建筑行业特点和不同规模企业实际,推动资源高效配置、企业公平竞争、行业提质升级。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访化解长效机制,推动行业秩序持续向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0.发挥支持建筑业企业融资协调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常态化汇总收集建筑业企业融资需求,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西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21.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金融支持全省建筑业发展产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对市场化程度较高、收益稳定的老旧城区更新、废弃工业用地转型、重大基础建设等项目,引入社会资本、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鼓励通过发行REITs、商业设施运营权质押等融资工具为建筑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西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
22.落实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施工机械、智能装备更新换代与数字化改造,落实配套金融支持。落实符合条件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建筑业企业跨区域经营纳税服务,加强涉税惠企政策宣传,保障建筑业纳税人高效便捷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七、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23.畅通建设工程领域诉讼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建筑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指导和组织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大力排查化解建筑工程领域矛盾纠纷。〔责任单位:省法院、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4.加强与省建筑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等有关单位沟通,谋划推进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建筑业市场规模大的区域建立建筑业分支或服务中心,助力建筑业企业拓展省外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5.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重点联系企业名单,加强“走出去”企业服务。聚焦联合体、专业分包等新合作模式,研究制定境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指引,进一步优化相关流程。加强政策宣传,整合产业链资源,推动协同合作出海,为企业抱团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