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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招网>资讯中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和2026年度省级试点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和2026年度省级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6-08-11

川建建函〔2026〕817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建筑强省”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变革,提升四川建造含“科”量、含“绿”量、含“智”量、含“新”量,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体系。在企业自愿申报、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现将第三批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和2026年度省级试点项目予以公布。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试点城市

遂宁市、内江市、眉山市列为第三批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二、试点项目

成都同医谷产城融合项目(二期)等98个项目列为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绵阳市六一学校建设项目(二期)等5个项目列为省级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创新突破、取得实效。要积极探索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发展路径、监管模式和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推动建筑业建造方式转型升级。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项目跟踪指导及技术支持,督促指导企业细化完善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到位,适时举办本地区智能建造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成果,努力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新型建造方式变革。

(三)我厅将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组织专家开展巡回指导。每年底总结通报试点工作情况,组织对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带动情况等开展评估,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非试点城市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和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应用场景建设。

附件:2026年度省级试点项目清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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