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试行)》。《规范》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豆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畜禽肉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冷加工或部分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同时,《规范》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为进一步规范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试行)》。《规范》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豆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畜禽肉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冷加工或部分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同时,《规范》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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