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广东省兴宁市气象、应急管理、住建、教育、水务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场所、重大型建设项目、学校、水库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主要针对重点单位是否履行气象灾害防御安全责任进行逐项对照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不完善、无应急演练、无防雷装置监测资料、气象灾害防御档案不规范等问题,联合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尽快完成整改。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有效推动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