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作关于《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时介绍,截至目前,重庆市共有城市管线80199公里,其中,主城区管线44059公里,远郊区县(自治县)管线29204公里,长输管线6936公里。
九月中旬,市人大城环委开展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在渝主要管线权属单位贯彻实施《条例》 的情况汇报,实地调研了轨道交通江跳线管线迁改及保护、南川电力公司管线建设、南川综合管廊建设等情况, 认真梳理研究后,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
重复开挖道路被遏制
城市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截至目前,重庆市共有城市管线80199公里,其中,主城区管线44059 公里,远郊区县(自治县)管线29204公里,长输管线6936公里。 《条例》自201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实施《条例》 ,城市管线建设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城市管线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管线事故发生频率显著下降。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条例》,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城市管线建设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综合管理机制,综合协调力度显著增强。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完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配套政策制度。
《条例》规定,管线工程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规范建设程序。严控道路开挖审批,目前,重庆市城市道路占道开挖行政审批实行市、区( 县) 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分级审批模式。2017年至今,全市共计完成 3818 件涉及各类管线开挖的行政审批,新建道路占道开挖和既有道路开挖都再未出现重复开挖现象。
管线事故明显减少
《条例》 对管线迁改作出了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从制定迁改管理办法和迁改定额两个方面落实有关规定。 根据重庆市主要管线权属单位数据反馈,重庆市2018年管线事故率约为2.64 起/百公里,较2016年总体下降了11%,其中,电力管线事故率下降了26%,燃气行业事故率下降了15%,供水、排水、通信等管线事故率也有不同程度下降。城市管线事故率得到有效降低,总体事故率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
《条例》规定,“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应当根据功能需求,规划建设城市综合管廊。旧城区可以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综合管廊”。 市政府及区县政府稳步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累计开工建设综合管廊89.6公里,形成廊体68.4公里。
市住房城乡建委与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燃气、 移动公司等主要管线权属单位沟通协调,简化移交手续、精简移交内容,解决各类管线档案资料编制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截止目前,已收集到1614公里管线的档案资料;推动管线智慧平台建设,发布《重庆市城市管线和综合管廊数据标准》,建成了城市管线档案信息系统与城市综合管廊综合管理系统。
截止今年九月底,市住房城乡建委已对29个市级跨区道路项目进行《条例》 执行情况检查,对未采取保护措施进行施工的行为进行了处罚。《条例》 实施以来,共处罚企业3家、处罚人员1名,罚款共计74.48 万元。
此外,《条例》 贯彻实施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管线建设统筹协调力度有待提升,城市管线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综合管廊建设进度有待加快,管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市人大城环委建议,市政府及区县政府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法治意识,督促各方依法开展相关工作,保障城市管线运行安全。进一步整合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规划、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执法权限, 对管线建设管理全过程开展联合执法,对管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宣传,对违反《条例》 行为要依法惩处,维护《条例》 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