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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涂装行业“工匠精神”“节能环保产品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涂装市场网    发布时间:2016-10-26

各有关单位:

今年,总理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点了“工匠精神”,在“供给侧”改革力推的前提下,淘汰落后及过剩的产能已经成为必然,但无论如何,真正具有“工匠精神”的组织和个人是不会淘汰的,因为真正的“工匠精神”必然经得起时间校验,并成为世代传承的宝贵财富。为大力弘扬涂装行业对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以创新驱动提升产品品质,用工匠精神锻造引领时代精品,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涂装行业发展。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涂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决定在涂装行业开展“工匠精神”系列评选活动,邀请涂装上下游企业广泛参与,通过企业申报、成员投票、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相结合,综合评出“涂装行业十大品质管理企业、十大品质创新产品、十大能工巧匠”各奖项,把涂装产业发展的领军者通过这样一种活动推出来十分有意义,让有工匠精神的工人活得体面、有尊严,让有工匠精神的企业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注,更要让他们成为更多企业学习的榜样和标杆,从而带动提升涂装行业的整体水平与形象。 奖项将于2016中国涂装产业年会现场公布结果。

涂装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等,是环保监控的重点领域,与之对应,节能环保的涂装产品必将深受行业欢迎。为加快推进落实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加快涂装行业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推广普及,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涂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决定在涂装行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企业”的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将在2016中国涂装产业年会期间现场发布。

评选组织工作按照《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涂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涂装行业“工匠精神”“节能环保产品企业”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执行,请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申报材料于2016年10月20日前上报协会中心秘书处。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3号楼

邮编:100070

电话:010-63701711

传真:010-63701324

E-mail:tzzx010@163.com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涂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16年 8月16日

附件: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涂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涂装行业“工匠精神”“节能环保产品企业”评选办法

为了促进中国涂装行业企业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装备制造企业立标杆,为优质产品打品牌,为能工巧匠树榜样,在涂装行业开展“工匠精神”系列评选活动。为了加速在全行业推进涂装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服务等水平的提升,绿色环保发展,也为涂装应用单位采购产品提供参考借鉴,开展“节能环保产品企业”评选活动。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是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涂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协会中心)的团体成员单位或个人成员,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报名参加。注:未入会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申请递交资料,经协会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参评!

第二条  参评条件

(一)、涂装行业“工匠精神”评选,奖项设置“涂装行业十大品质管理企业、十大品质创新产品、十大能工巧匠”。

1.2016年度涂装行业十大品质管理企业,参评条件如下:

a.参评单位包括涂装应用单位、科研院所、涂装供应商等;注册时间三年以上;

b.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c.设有专门的品质管理部门和专业的品质管理人员;

d.产品符合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客户满意度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投诉较少)。

e.诚实守法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f.积极参加涂装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有良好的发展目标和企业规划。

2.2016年度涂装行业十大品质创新产品,参评条件如下:

a.产品适时创新,能满足客户日益变化的消费升级需求;

b.产品能超越行业平均质量水平,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

c.在同类产品中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

3.2016年度涂装行业十大能工巧匠,参评条件如下:

a.在涂装岗位中单位时间产出的产品效率和品质较高;

b.能带动班组或团队在单位时间内提升产出效率和品质,产生更高附加值。

c.在涂装专业领域获得多项专利证书、技术证书等优先。

(二)、2016年度涂装行业节能环保产品企业,参评条件如下:

1.参评单位包括涂装应用单位、科研院所、涂装供应商等;

2.参评单位产品范围:涂装过程中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的清洁生产技术,废气治理技术和装备,污水、废渣的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和装备,有毒有害原料(产品)的替代品等;

3.参评单位技术产品要求:推荐技术产品要求先进适用,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和较广应用范围(市场空间),节能环保效果明显,且已有成功应用实例。其中,推荐产品需生产工艺成熟,产品质量稳定。

4.诚实守法经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5.积极参加涂装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有良好的发展目标和企业规划。

第三条  申报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曾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挂号信件或快件寄到协会中心秘书处,并附电子版。

第四条 本着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凡愿意参加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填报申报表,向协会中心秘书处申报。协会中心秘书处负责评审材料收集、汇总、初审、公示、组织专家评审、公布、颁发证书和牌匾等各项与评比有关的活动。

第五条 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认真地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第六条 协会中心秘书处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对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汇总,并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第七条 协会中心秘书处将通过初审的全部申请单位资格公示在协会中心网站上。

第八条 协会中心秘书处根据通过初审和资格公示后的申报材料,提交“现代涂装”微信订阅号等,组织网络投票、中心成员投票和专家评审等,评审专家由中国涂装产业专家库专家组成;必要时进行企业实地核查;最终评选出“涂装行业十大品质管理企业、十大品质创新产品、十大能工巧匠”、“节能环保产品企业”奖项。

第九条 协会涂装中心向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并通过网站、杂志、微信等全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涂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编制。协会中心秘书处负责评审活动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涂装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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