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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深化工程建造方式改革 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

来源:十堰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5-20

近日,十堰市政府办印发《关于促进和支持全市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结合实际,出台7项措施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

《意见》提出,实施建筑业产值倍增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2025年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实施建筑业大企业倍增计划,至少扶持6家施工企业纳入省重点扶持范围,市级重点扶持龙头、骨干、优秀建筑企业20家。实施“3221”工程,力争到2021年底,新增和提升总承包一级企业2家、总承包二级企业20家、专业承包二级企业30家;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总承包特级企业1家,实现本市特级资质企业零的突破。力争在培植建筑行业上市公司取得突破。

一是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十堰市企业融合发展,形成规模优势。成立十堰建筑产业联盟,推进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引导装饰、安装、劳务等中小企业向“专、精、特”专业企业发展,每年开展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并予以奖励;支持十堰市企业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提高市内外企业融合度;支持十堰市建筑企业创优做强;支持优质企业扎根十堰。自2020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拨付不低于200万元用于奖励扶持十堰市建筑产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改进工程发包方式,合理设置招标条件,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和综合最优合理价格中标,坚决遏制低于工程成本价的恶意竞标行为。加强对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平台软件、信息公示、标后管理等全程监管,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评价在招标评标活动中的应用。

三是进一步优化工程承包和工程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国有投资新建项目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项目和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支持本市大型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调整组织结构、健全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逐步形成设计、采购、施工、交付验收“一条龙”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争取到2020年底,十堰市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占比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30%以上。

四是深化工程建造方式改革。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公共建筑、独立成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凡符合装配式建筑条件要求的,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对装配式建筑工地实行差异化管理;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

五是加大金融保险扶持力度。积极推动银企合作,鼓励银行支持建筑业企业贷款,深化工程风险管理改革,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建筑企业三方联系会议制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保函业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重点骨干企业倾斜配置信贷资源。鼓励在十堰市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建筑业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六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建筑业人才培养,切实抓好企业职工培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十堰市大中专院校,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重点培育建筑业高素质管理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对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限制,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突出工程质量、技术创造推广、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等实际能力和业绩,探索组织特殊评审,获得重大表彰项目负责人可破格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七是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深化工程结算制度改革,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大力整治招标投标和建筑工地周边治安环境,合理调配施工车辆运行区域和时间,合理规划布点建筑业企业用地,加强材料价格信息服务,建立联系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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