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将采取系列非常规措施,加快项目环评审批,促进项目开工建设、助力经济发展。
海南省此次推出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包含豁免清单、备案管理清单、告知承诺审批清单、先开工后补办手续清单共4个清单。
据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类”的建设项目,均豁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再办理环评手续;对防控疫情急需的医用口罩等物资生产建设项目,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仅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大缩短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开工时间。
海南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最大的亮点就是对名录中涉及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17大类80小类中所有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列为省重大、省重点项目中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础设施项目,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大大加快环评审批速度和效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列入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建设项目,优化其中建设项目环评相关手续,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采取非常规措施并不意味着监管的缺失。据悉,对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做出审批决定后,可及时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存在弄虚作假,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环保措施不落实的,应依法处罚,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