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专家组在扬子石化公司相关部室、贮运厂、建设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对新建石脑油储罐群进行试生产前的检查验收。
扬子石化新建石脑油储罐群项目,是总部批复、扬子公司承建的重点工程,项目主体为建造4座各为5万立方米的石脑油储罐及相应的贮运、装卸系统。该项目于2019年4月28日开工,2020年12月21日中交,2021年3月16日通过消防专项验收。项目中交后,属地单位贮运厂立即围绕新储罐的生产投运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梳理项目尾项,进行“三查四定”,整改414条查出问题,进行系统单试和联试,申报生产投用手续。
地方政府部门对所属辖区内新建化工储罐的检查验收是项目能否顺利投入生产运行的重要环节。公司高度重视,派出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陪检。江北新区专家组深入罐区,对储罐本体、工艺、安全、环保、设备设施、电仪系统、消防系统等逐一检查确认。随后检查组到会议室检查相关台账,进行验收小结,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条目列出整改清单,要求扬子公司限期整改。该项目使用单位贮运厂当天将整改项目按照内容细分到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定一周内完成整改,确保新建石脑油储罐按计划准时投入试生产运行。
扬子石化新建石脑油储罐群建成投用后,可改善扬子公司石脑油贮罐及运输格局,为扬子乙烯装置优化运行提供有力的原料保障,又可为集团公司在长江沿线石化企业的战略部署提供油库储备支持,还能给周边石化企业提供生产原料,对促进江苏地方经济带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