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等领域服务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业标准有效供给,面向全行业开展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则,标准选题应以围绕行业发展和业务创新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项目应以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
(三)立足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等行业发展需求,着眼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聚焦新技术、新模式,促进创新技术专业化、市场化推广。
(四)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
(五)立项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的标准可优先立项,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六)项目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单位自愿参与本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
二、征集范围: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业的发展需求,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具有可行性,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三、申报要求
团体标准的编制,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有意参加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企业,请填写《团体标准参加单位确认回执表》和《团体标准项目申请建议书》。
四、申报时间:有意向的单位可不定期随时申报。
五、联系人:
曹璐13522230496(微信同号)
邮箱:13522230496@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