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2025年度采暖季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发展改革局,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燃气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遵义海特燃气公司、贵州鑫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受中石油、中石化等主供管道天燃气价格和LNG等其他气源价格上涨影响,本采暖季燃气企业气源采购成本较非采暖季有大幅上升,根据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经认真测算,现就调整我市中心城区2024-2025年度采暖季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遵义市中心城区(红花岗、汇川、播州、新蒲新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的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最高指导价)由3.66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
(二)居民燃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一、二、三阶梯每立方米2.79元/立方米、3.25元/立方米、4.06元/立方米的标准。
二、执行时间
本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024年11月1日-12月31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按上一联动周期价格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服务机构用气、托育机构用气、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盲人按摩院的经营场所用气价格按居民用气第一、第二档气价平均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执行。其他优惠政策严格按照《黔发改价格〔2023〕5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认真做好气费结算。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和规定,精准落实价格政策,妥善做好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抄收和气费结算工作。
(三)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调整天然气价格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平稳实施。在实施联动机制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我委反馈。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