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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实施宜昌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28

城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今年以来,由于上游天然气购进价格持续上涨,上涨幅度已达到《宜昌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方案》(宜发改管〔2018〕44号)规定的启动条件。综合考虑燃气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和兼顾非居民用户承受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同时对大用户超定额用气量实行价格浮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标准

1.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3.31元/立方米。

2.宜昌中燃公司转供建投葛洲坝燃气公司天然气价格由2.5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

3.为鼓励节约用气,合理使用替代能源,对不可中断大用户(年用气量100万方及以上)需要保供时,超过上年用气量95%的额外部分(按年核算,分月执行)在上述联动价格的基础上实行浮动管理,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20%(含),下浮不限,具体价格由燃气企业根据上游市场价格行情,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与用气单位协商确定。

二、联动价格执行时间

宜昌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联动价格,从2022年7月26日零时至2023年7月25日24时止。

三、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多方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努力消化上游涨价因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按照联动时间节点搞好抄表核算,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联动方案执行稳妥有序,市场总体平稳。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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