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桌面图标
手机客户端
给您推荐的项目 项目收藏夹 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帮助中心

网站导航

阳光采招网>资讯中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22

各设区市、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对电解铝行业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利于充分发挥电价杠杆作用,促进电解铝行业不断提高能效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服务绿色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落实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各项工作。

二、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不得自行降低电解铝企业的用电价格,要积极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当地电解铝企业用电价格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凡是实行优惠电价的,要立即停止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抽查。

三、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主动配合专项节能监察,及时报送电解铝企业上年度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足额收取加价电费。具体加价电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我委另行印发。

四、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不得组织电解铝企业电力市场专场交易,已经实施和组织的要立即取消。严禁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地区导航
  • 公众号二维码

    公众号二维码